内江市威远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营造林工程越溪镇吉祥村2024年度河越溪片区)国家储备林项目-营造林工程-越溪镇吉祥村2024年度林木砍伐销售和营造林植项目。
项目地点:威远县越溪镇吉祥村。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供货、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竞价单位不得以任何挂靠方式参与竞价,一经发现,取消竞价资格。若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此类情况,我公司有权与实施单位解除合同并由实施单位支付我单位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二)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林业专业技术知识,确保能正确理解采伐作业设计内容和营造林作业设计内容,并具有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相关技术规定能力;
2.项目需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3.投标单位有从事过与林业工程项目相关的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保证金要求
(一)竞价保证金
参与竞价的实施单位需向我司预交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竞价保证金。保证金支付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二)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威远歌创智慧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中心街
账号:668320100100015701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单位,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分别与歌胜公司单独签订林木砍伐销售合同,与歌创公司签订营造林种植劳务协议后,竞价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
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司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二)在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公告的规定与我司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工作内容
威远县越溪镇吉祥村2024年度林木砍伐销售和营造林种植项目,作业面积共1500余亩,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详见采伐作业设计说明书及采伐证,由设计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后按采伐证规定范围进行采伐和清理现场,营造林种植在采伐后的林地上完成,按照作业设计文本要求开展工作,内容为:规划并修建生产便道(泥石路)、翻土、挖穴、浇水、施肥、消杀、除病虫害、种植苗木并管护至1m高度且管护时间不少于3个月。苗木及肥料由威远歌创智慧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进度适时提供并送至作业现场,场内二次转运由实施单位负责。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地方关系(施工临时占道、用地、赔偿等进场需要的协调),招标单位协助。
五、验收要求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控制价及工期要求
控制价:本项目林木砍伐销售控制价单价(下限价)为1200元/亩;营造林种植控制价单价(上限价)为1800元/亩(包含种植全过程使用的机械、人工及相应辅材工具等,不含苗木及肥料);综合控制价为(上限价)600元/亩,综合控制价为营造林种植控制价单价减去林木砍伐销售控制价单价,综合控制价价低者得,如综合控制价相同,则销售控制价单价高的中标。如林木砍伐销售报价1200元/亩,营造林种植报价1700元/亩,综合控制价为500元/亩;如林木砍伐销售报价1200元/亩,营造林种植报价1600元/亩,综合控制价为400元/亩,后者中标。如林木砍伐销售报价1300元/亩,营造林种植报价1800元/亩,综合控制价为500元/亩;林木砍伐销售报价1200元/亩,营造林种植报价1700元/亩,综合控制价为500元/亩,林木砍伐销售报价价高者中标。高于综合控制价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作业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林木砍伐销售和营造林种植作业。
七、付款方式
林木销售费: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至威远歌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签订面积×中标单价),按月进度完成林木砍伐作业面积进行过程结算,由中标单位对公支付给威远歌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苗木种植费:按月进度完成营造林种植作业面积进行过程结算,由威远歌创智慧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支付给中标单位。
八、履约保证金
(一)林木砍伐销售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中标金额计算方式:林木砍伐销售中标单价×作业面积。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交款账户名称和中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威远歌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威远县支行。
账户:2035 1102 4001 0000 0151 241。
注:中标人提供的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
交款时间: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人履约结束并经威远歌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签订林木砍伐销售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不履行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无需赔偿。
(二)营造林种植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中标金额计算方式:营造林种植中标单价×作业面积。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交款账户名称和中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威远歌创智慧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中心街支行。
账户:6683 2010 0100 0157 01。
注:中标人提供的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
交款时间: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人履约结束并经歌创智慧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签订营造林种植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不履行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无需赔偿。
九、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将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竞价文件发售、报名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文件发售
现场发售,本次竞价文件发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要求
实施单位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报名表、银行账户信息(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经登记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文件视为报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我方提供区域位置图(图斑)奥维软件电子版及作业设计关键页纸质版各一份。
(三)竞价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售(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收(节假日除外)。
(五)竞价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
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罗家坝段589号,四川远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楼。
十一、响应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包含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林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三个月内社保证明;项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证书和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林业工程项目相关的业绩;保证金转账凭证;报价表;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 00。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完全密封送达竞价地点。逾期送达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竞价不接受邮寄的竞价文件。
十二、竞价时间、地点、方式
(一)竞价时间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竞价地点
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罗家坝段589号,四川远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竞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现场唱标。
十三、中标结果公告
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远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十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961715861
十五、项目变更
本项目若有变更将在四川远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单位予以关注。
十六、费用负担
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我公司均不承担该费用。
十七、其他要求
采伐人员需持有从业资格证,实施单位必须给砍伐作业人员、苗木种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方能进场施工。
十八、附件
附件一:竞价报名表
附件二:报价表
威远歌创智慧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吉祥村附件一(1).docx
附件二
吉祥村附件二(1).docx